夜店的照明灯光要充分地与夜店环境的装饰相协调,特别是灯具的风格、光源的色调应一致。灯光的明暗与旋转,也应与夜店内的音乐相协调,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出舒适而又变幻莫测的跳舞环境,使舞者心旷神怡,自醉于优美的旋律之中。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夜店的灯具日趋完善,目前已形成了专业化产品。在夜场灯光设计上,定向灯具的布局要错落有致,投射的方向是全方位的结合控制系统,能产生鲜明、强烈的节奏感。灯具的配置应注意动感上的快慢结合,要有快有慢,色彩缤纷灿烂,最好选用点状光源、光束强烈的灯具类型。对夜店灯光设计的总原则是让人们充分体味到美的享受。因此对灯光设计力求其有新奇感、豪华感,对比感和梦幻感。
1、新奇感。新奇感是说夜店中的灯光无论在外观造型上,还是发光效果上都与外界的其他灯具灯光不同。夜店的灯具在工作时不像其他灯具一样“静”,而是或转动、或滚动、或起伏、或开合,从而使投光区随节奏而变化。另外,夜店的灯在发光效果上多为五颜六色,特别是发出的光在颜色、亮度、节奏上均可变化,这些都是在其他地方很难看到的。
2、豪华感。夜店中的灯具功能独特、构造复杂,整个灯光系统雍容华贵,既有能进行光跟踪的变彩射灯或探照灯,犹如给舞者罩上华丽的光环,又有单头扫描或多头扫描灯,使整个大厅流光溢彩、绚丽多姿,再加上舞台周围轮廓的彩色流光灯成闪烁灯以及舞池周围的变幻无穷的地灯或槽灯,会使人目不暇接。
3、对比感。调节灯光也大有学问,舞蹈的风格多种多样,应伴随以与之合拍的灯光效果,或明,或暗,或疾、或级;或静止、或旋转;或流水、或闪烁关键是要与音乐与舞蹈的风格情调和谐合拍。因此,对夜店中的灯光要求较高,必须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较大的对比度。
4、梦幻感。在夜店设计中,为了使人们能得到充分的休息,常常需制造出一种如梦如幻的环境气氛,这除了音乐效果外,还要依靠光效果。如夜店中常见的紫光灯,可创造出夜店各种灯光交替变化,通过亮度变化、光色变化、节奏变化、受光区的位置变化,可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仿佛置身梦中。